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通知
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各镇党委,区直各部门党组织,驻区各企业、院校党组织:
根据《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组织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院校、企业、科研院所和设在我区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业园等各类园区。
二、申报条件
(一)院校、企业、科研院所申请设立人才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确定的科研或产业领域符合国家或我省发展战略目标,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成果;
2、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研发队伍,研发实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3、有条件建立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能有效推进产学研合作;
4、所在单位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能为引进的海外人才配套一定比例的科研经费,提供较好的工作环境。有条件在五年内引进5至1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各类园区申请设立人才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园区产业发展符合国家或我省产业布局,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地位突出,综合实力较强;
2、园区服务功能完善,有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海外人才引进工作,有条件在五年内引进1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
3、能建立推动产学研结合的机制,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备一定国际、国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4、有明确的人才基地建设目标和完善的建设规划,园区能配套一定比例的创业经费,并提供一系列支持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的政策措施。
三、申报要求
《山东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书》请到历城党建网(http://zzb.liche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并于2010年1月11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版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