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要建立在人民满意的基础上
——四论在全市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对领导干部来说,发展经济,造福百姓,应该也必须干出成绩。
但是,需要扪心自问的是,领导干部应该干出什么样的成绩,为谁做出成绩。
追忆“太行之子”王彦生,我们看到,他用一生实践着自己“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官”这个座右铭;怀念“永远的巴山红叶”王瑛,我们看到,她以超前的工作为党凝聚起万千力量,她以红叶的操守,坚持做官多年,手中的权力,一尘不染……离去时,上万人为他们送行;一年过去了,群众对他们的思念依然深沉。
是什么样的作为,让人民群众如此铭记;是什么样的政绩,让他们为官从政清名流芳。
怎样看待政绩,秉持什么样的政绩观,是衡量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的试金石。虽然不同时期对领导干部的政绩有不同的要求,但政绩的主题是始终不变的,这就是体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执政为民不能只是挂在嘴上,廉洁高效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上。
这些年来,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在省会现代化建设中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一些干部的政绩观还比较模糊、片面,甚至错误。有的干部重自己的政绩、轻百姓的疾苦,遇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往往“踢皮球”、“绕道走”;有的干部好大喜功、急功近利,违背客观规律,超出社会承受能力,乱上项目、乱铺摊子,不顾环境和民生;有的干部缺乏统筹考虑和战略眼光,为了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为了眼前利益牺牲长远利益;有的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摆花架子,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这样的干部,不仅办不好事业,还损害了党的形象;这样的政绩,不仅对百姓没有益处,还会妨碍发展大局。从根本上消除这些现象,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闪烁着以人为本的光芒;一个先进的政党,必定坚守着执政为民的理念。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共产党人的政绩,说到底就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政绩,不在报表上的数据,不在一时的风光,关键看实践,看老百姓是否得实惠。要树立为民思想,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做到眼睛往下看,脚步往下走,只有做到亲民,了解人民之所想、之所急,才能做到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真正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遵循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就不可能落实正确的政绩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不能急功近利、竭泽而渔,搞劳民伤财、贻害子孙的形象工程与面子工程;不能只关注局部利益,不顾及全局得失;不能只抓那些容易出成果的“显绩”而是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互衔接、良性互动,坚持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经济和社会发展好与不好,应该是实践说了算,应该是群众说了算,还要经得起历史检验。我们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为实现城市建设跨越提升、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全面突破,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自古民心一杆秤。纵览青史,好官的名都是历史铭刻、百姓记下的,而不是自己刻意留下的。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只要为官者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就一定能赢得良好的口碑,就自然会在历史上留下光辉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