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步法”:天台农村民主自治的好办法
“选A区块比较好,靠近104国道,不仅交通方便,新房子还能提升村里形象。”“选B区块好,离自然村近,方便大家的生活。”5月8日上午,天台县白鹤镇何方赵村和谐园内,在村党支部书记褚清国主持下,村民代表正在按照“五步法”的规定,就农房改造事宜进行民主决策。
在天台县,何方赵村这样运用“五步法”处理村务的做法,是全县597个行政村办事的缩影。如今在天台农村,无论要办什么大事,村民们总会习惯性地问一句:“这事是不是按‘五步法’来做的?”
2005年,天台县把村民提案制、村民恳谈会、村民代表议会制、村干部创业承诺制、村务公开、述职述廉等基层民主的好做法,像珍珠项链一样串在一起,创造性地实施以“民主提案、民主议案、民主表决、创业承诺、监督实施”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决策“五步法”,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有了一套规范、直观、可操作的工作流程。
村级民主决策“五步法”的主要内容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具体分五步进行:一是民主提案。村级组织、党员、村民围绕事关农村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提案。二是民主议案。由村党组织受理提案,并提交党员大会充分酝酿和审议,形成表决事项的初步方案。在此基础上,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综合党员群众意见,研究确定需提交表决事项,拟订表决方案。三是民主表决。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四是创业承诺。民主表决通过的事项,作为村干部创业目标,由村两委作出公开承诺,并制订方案,组织实施。五是监督实施。村两委通过决议公开、年中创业承诺汇报、年底述职述廉评议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日常监督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质询和评议。
五年探索、五年实践、五年坚持,如今,“五步法”已在天台农村全面推广,成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内生型”的一种民主习惯和民主自觉,形成了村干部办事决策运用“五步法”、老百姓管理监督村务依靠“五步法”的格局。
5月8日,为进一步完善提升“五步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央党校、中央编译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的专家,来到天台现场观摩农村“五步法”民主决策会,与村干部、村民代表互动交流。
专家们在研讨中充分肯定“五步法”是个好办法,认为这一充满乡土气息和智慧的制度,实现了农村党组织领导机制、村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通过环环相扣的五个步骤,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效统一起来,比较好地解决了农村治理的结构性问题,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有重要意义和推广价值。“五步法”的实施过程,其实就是农村工作宣传发动、讨论酝酿、集中统一的过程,就是一个汇聚民智、理顺心气、形成共识的过程,实现了党组织的要求、农村发展任务、群众利益诉求的有效对接。希望天台继续坚持、完善、提升“五步法”的实践,为进一步推进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