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心城城中村改造引导规划
城中村改造是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关注改善民生,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发挥好规划的引领和统筹作用,推动城中村改造科学有序展开,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提高土地利用率,济南市规划局会同各区政府编竣了《济南市中心城城中村改造引导规划》。2010年11月24日,市规委会专家委员会对该规划进行了论证,认为该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明确,对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济南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该规划。

一、城中村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我市现有城中村(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内的村庄)309个,人口约54.9万、村居住宅占地7716公顷、人均约140平方米,大致可划分为两类:
第一类位于建成区内或边缘,多数已没有农村户口和农业用地,但在生产生活方式、管理体制等方面仍保有农村特征,尚未完全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体制,整体环境滞后于城市发展。同时,人员构成和就业状况复杂,违法违章建设普遍,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建筑质量差,安全隐患大。
第二类分布在建成区外,处于城市远期发展潜在区域,预计十年左右土地将被城市建设征占。目前,土地产权多属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以土地为生,村居零散自然分布,各种生活配套设施落后,村庄建设缺乏统筹协调,土地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根据我市城中村改造的现状,需认真梳理近年来的工作情况,理清城中村改造的思路,进一步统一思想,研究完善有关政策,科学编制相关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选定城中村改造的合理模式。
二、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确立“实现四个转变,突出三个带动,落实五个统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加强协调,有序推进,优化城市布局,高效利用土地,保障改善民生,使城中村在居住环境、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各方面与城市发展更好地融合,全面推进和谐济南、宜居济南建设。
——— 实现四个转变。以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城乡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努力在观念和思路上实现由“单纯改造城中村向推动城市化进程”转变、由“单纯村(居)分散改造向推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转变、由“单纯安置村民向推动综合性社区建设”的转变、由“单纯房地产开发向推动城市功能产业统筹发展”转变。
——— 突出三个带动。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功能片区的带动作用,突出城市综合体和重点工程的带动作用,突出铁路、轨道交通、主要道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带动作用,找准突破口,选好着力点,增强带动力,推动城中村改造科学有序进行,取得扎实成效。
——— 落实五个统一。
统一思想,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统筹作用,各部门统一思想步调,调整工作思路,把握好城中村改造的方向,综合运用政策、规划、计划等多种调控手段,确保城中村改造符合公共利益和城市发展需要。
统一组织,明确主体。进一步明确城中村改造的责任主体,由各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量力而行,保障改造工作有序推进。涉及特定区域的城中村改造,区政府须与特定区域建设主体共同协商,理顺工作程序,分工协作,共同推进。
统一规划,成片改造。遵循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重视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以重点区域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为带动,高点定位,统一规划,打破村居地域界限,统筹配置各类资源,突破“单村改造”的局限和制约,实施连片开发、整体改造。
统一政策,保障民生。总结重点工程建设中的经验做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深入地研究城中村改造遇到的问题,妥善处理村民利益与城市发展整体利益的关系。加快出台相关政策,统一组织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管理体系,解决好“村民”转“居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统一标准,整体配套。妥善平衡各方利益,注重维护社会公平,进一步统一安置保障、配套建设标准,提高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水平,实现城市功能、人居环境、城市形象的全面提升。
三、中心城城中村改造引导规划
《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等上位规划为依据,按照“四个转变、三个带动、五个统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重点在以下方面开展了研究,做出了安排。
一是强力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功能片区内的城中村全面改造。围绕西部新城、滨河新区等重点区域发展,充分发挥各区和各投融资平台的统筹协调作用,结合城中村改造,促进商务办公、商业服务、文化休闲和配套居住等产业发展,扩大聚集效应,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
二是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体及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城中村改造。按照把“综合体建设作为新区开发和老城提升主抓手”的要求,落实相关规划,统筹设施配套和环境建设,对有关城中村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改造。
三是积极推进铁路、轨道交通、主要道路沿线的城中村改造。配合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城中村整体改造方案,打造各具特色的景观节点和城市风景线。
四是有序推进一般地区城中村改造。以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按照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区域位置、周边发展等因素,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统一改造。
在此基础上,整合形成50个成片改造项目和5个重点建设片区,建设106个集中居住社区,目前已完成30个社区的规划策划。
历下区原有村庄8个,村居住宅占地220公顷;整合为2个成片改造项目。
市中区原有村庄44个,村居住宅占地1410公顷;整合为10个成片改造项目。
槐荫区原有村庄46个,村居住宅占地959公顷;整合为8个成片改造项目。
天桥区原有村庄46个,村居住宅占地2104公顷;整合为14个成片改造项目。
历城区原有村庄100个,村居住宅占地2044公顷;整合为1个重点建设片区和14个成片改造项目。
长清区原有村庄34个,村居住宅占地354公顷;整合为2个重点建设片区和1个成片改造项目。
高新区原有村庄31个,村居住宅占地625公顷;整合为2个重点建设片区和1个成片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