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全市基层
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济组通字[2009]6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团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推动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中带动基层团的建设,切实增强我市基层党、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就加强全市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强化基层党建对基层团建的带动作用,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更好地发挥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二)工作原则。一是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巩固党的组织基础、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二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共青团组织自觉为大局服务,为团员青年服务,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三是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抓,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四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五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使党建工作和团建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三)工作目标。要建立并完善基层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力争用2—3年的时间,完成全市基层团组织的“五个有”建设任务,即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且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团组织工作制度、有保证团组织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活动阵地。在此基础上,创建一大批以“四个好”(即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为标准的“五四红旗团委”,推动基层团建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二、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从思想建设上带,加强共青团的思想政治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为团组织把握好政治方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支持团组织积极探索和实践富有时代特点的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增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设立青年工作委员会或选派优秀青年党员担任政治辅导员等方法,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力量。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和学习时,要吸收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参加。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要给团员青年上一次党课,做一次形势报告,参加一次团的活动。
基层团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团结教育青年的职责。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年,通过开办业余党校、业余团校,上党课、团课,组织辅导班、报告会、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广泛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国近代史、党史和基本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切实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要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青年文明号、大学生科技文化服务、青年文明社区创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将思想政治工作寓于各种实践活动之中。要丰富教育手段,建设和管理好各类青少年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教育基地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站点、互联网等现代化大众传播媒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二)从组织建设上带,巩固和健全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全团工作的基础,是团的建设的重点,决定着共青团最本质的影响力、战斗力和生命力。基层党组织对同级团的组织建设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上级团组织负有指导责任。凡是团员人数在3入以上的地方和单位,要建立团组织。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机构,不得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基层团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行政和党组织建制对应。要从各条战线和不同类型单位的实际出发,支持基层团组织按照有关法规章程建立能够广泛联系和覆盖青年的青年社团组织。
团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本着走进青年的要求,大胆探索和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方式,区分不同领域不同情况,加强自身建设。要区域化推进农村团建工作,把农村团组织建设纳入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作为规划、建设、检查、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全面推行“一强三带”战略,形成以乡镇团委为枢纽,连接行政村、村镇企业、农村经济组织等各领域的基层组织网络。要强化团县委在农村团建中的统筹和龙头地位,着力加强乡镇团委建设,配齐配强乡镇团委班子,重点抓好“松,散、瘫”的农村基层团支部的工作整顿,大力选拔优秀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积极推行农村团干部“三位一体”的做法。要认真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意见》,力争使一批优秀农村团干部成为村级后备干部,使一批优秀年轻村级后备干部充实到团组织中来。要适应农村青年流动和社会分布的新特点,探索联合建团、依托产业和协会建团等模式,尝试建立外来务工青年联系站、服务站等能承担一定团组织职能的服务型团组织。要把带动村级团组织建设和帮助农村青年掌握致富本领、实施农村青年劳动为转移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服务与团建协调发展,有效促进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
要整体化推进城市团建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团工委在社区团建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街道团工委书记队伍建设,增强其对辖区内各类团组织的协调能力。要加大社区建团工作力度,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在居民区、工业区、商业街、集贸市场等功能社区中普遍建立团组织。要加大在进城务工青年中的建团力度,重点关注进城务工青年比较集中的区域和领域,探索符合进城务工青年特点的团建模式。要积极探索借助社会工作者力量做好社区团的工作的有效途径,继续推进与公安等部门共同开展的“鞭指巷团支部”模式。
要着力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在新经济组织,凡建立党组织同时又具备建团条件的,实行独立建团,对尚不具备建团条件的,要从实际出发,通过依托、挂靠、联合等方式,灵活设置团的组织,努力实现团组织对规模以上新经济组织的全覆盖。在新社会组织,把行业规模较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工作基础较好的律师、会计师等行业作为突破口,推动团建工作深入发展。
要一体化推进学校团队建设,把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建设摆在基础性战略地位,构建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团队分层思想教育体系。要巩固并活跃传统班级团组织,在规范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团组织活动方式。要指导做好学生会的工作,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要重视民办学校团建工作,根据学校特点灵活设置团的组织。要按照“分口管理、统一协调”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学校团组织的隶属关系,并通过建立民办学校共青团工作联谊会等形式,将各学校联系起来,将工作贯彻下去,不断壮大团员队伍。
要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团建新模式。要针对企业28岁以下团员青年数量逐年减少的实际,通过建立企业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形式,将团的活动覆盖面扩大到35岁以下所有青工。按照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理顺部分国有企业团组织隶属和工作指导关系,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提高团组织影响力。
(三)从班子建设上带,强化基层团干部的配备管理和培养教育
要继续抓好《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意见》(济组通字[2000]7号)的贯彻落实,选拔配备好团的各级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要把团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到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格局之中,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切实抓好基层团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培养教育等工作。要适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同开展基层团干部“公推直选”等团内基层民主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拓宽基层团干部的选拔渠道,把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人才选拔进基层团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落实好团干部的各项政治待遇。团的各级委员会中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如符合条件且没有特殊情况,一年内可以转为正职。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新任团区委书记、局(公司)团委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32岁,副书记不超过30岁。任职的最高年龄不超进35岁,团区委班子中27岁以下的至少有1人,新任的团县(市)委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副书记不超过28岁,任职的最高年龄不超过33岁,班子中25岁以下的至少1人;市直部门(系统)、县(市)区直部门(系统)及乡镇、街道团(工)委要按规模大小,配备1—2名专(兼)职团干部。基层团组织的专职正、副书记,应按同级党组织(行政)职能部门和下一级党组织正、副职干部的有关政治经济待遇落实。要严格执行团干部协管制度。认真履行协管程序。基层党组织在调整、任用团组织负责人时,应及时与上级团委沟通,征求意见后任职。要高度重视基层团干部的培养工作,把团干部的培训纳入党的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要帮助同级团组织解决必要的培训经费,帮助建设好培训阵地。要通过选派基层团干部到上级机关或先进发达地区挂职、选派团的机关干部到基层帮助工作等方式,提高本领,推动工作。要积极研究政策,拓宽团干部转岗输送渠道,扩大输送去向,使团干部转岗输送工作与各级党委培养使用年轻干部的总体规划相衔接,逐步形成团干部转岗输送工作的科学机制。要保证团干部的合理流动,要及时安排到龄或超龄团干部转岗,优秀的应提拔使用,使共青团成为党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基地。
基层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使团干部做到“高进、严管、优出”。要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推荐团组织负责入,提出团干部调整任免的建议,严格选拔团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团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采取多种措施,促使他们健康成长。要建立团干部年度考评制度,每年对团干部进行一次集中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党组织汇报。
(四)从队伍建设上带,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基层团组织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真正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基层团组织要把“推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落实。要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发展团员工作力度,为“推优”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要组织团员参加业余党校的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使广大团员增强党性观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按照“推优”工作程序,定期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要协调公安、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强流动团员管理的有效方式,采取流出地管理与流入地管理相结合,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方式,建立城乡一体动态、协作的流动团员管理机制,推广校企、校村、校街、村企、村街、企街团组织对接等成功经验,防止团员在流动中流失。
(五)从制度建设上带,稳步推进团内基层民主建设
要稳步推进基层团干部民主选举。逐步使民主选举成为选拔优秀基层团干部的重要方式。团支部(总支)委员会、县及县以下团代会代表的选举,鼓励由团员大会直接推荐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或直接选举产生。在基层团委特别是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团的基层组织进行“公推直选”试点,逐步扩大基层团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要切实增强团员主体地位。要认真落实团章规定的团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保障团员的权利顺利行使,不受侵犯。要拓宽团员参与团内事务的渠道,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团的工作和青年事务,开展民主恳谈。积极推进团务公开,健全团内情况通报、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疏通和拓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
要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探索试行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建议制度。重视发挥团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对团的工作和团干部的监督作用。
(六)从作风建设上带,教育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和监督团的领导班子加强民主集中制度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要以自身的优良作风和良好风尚,影响和带动团组织和团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和作风。
基层团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切实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以及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等,在基层团的领导班子中形成相互团结、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的和谐氛围,增强团的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活动实行基层讨论、青年听证、专家论证等措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提高工作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实现团内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广大青年,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的成长成才提供服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增强抵御各种歪风邪气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切实把党建带团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面对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适应党的事业发展需要,顺应广大青年期望,履行好团的根本职责,就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把握现实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团的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切实加强和改进团的自身建设。党建带团建工作,需要党、团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高度,切实重视和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要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格局,及时帮助解决基层团组织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为团的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团组织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党组织的支持。
一是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层层建立党建带团建目标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是党建带团建第一责任人,应发挥主导作用,党委组织部门、团委是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统一规划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要做到“四个统一,五个衔接”,即:统一部署规划、统一配置力量、统一检查指导、统一考核验收,实现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同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相衔接,团员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相衔接,团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相衔接,团的阵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建设相衔接,团组织建设与党的目标管理体系相衔接。要把加强和改善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作为考核各级党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是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例会制度。要定期召开由党委分管领导主持,党委组织部门和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党建带团建工作例会,听取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情况汇报,制定基层团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决策重要问题,确定工作重点,进行工作部署。党委分管领导主持研究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着力解决一批有关基层团组织建设全局的突出问题。
三是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团组织要确定本级团建工作联系点,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好团建工作联系点。要通过解剖典型,分析个性,研究共性,对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团建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性意见,提出体现行业特点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团组织要精心选树和培养一批有时代意义和行业特点的团建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四是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制度。要制定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严格进行工作考核。要把创建党建先进单位与创建团建先进单位有机结合起来,把各级党、团组织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单位党委(党组)、团委及主要领导同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是要勇于创新,狠抓落实。各级党、团组织要抓住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实践,使党建带团建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善于抓点带面,运用典型指导工作。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力戒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切实把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