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薄弱村远程教育站点
运行维护经费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济组通字[2009]14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财政局,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济南高新区财政局:
自2006年以来,各县(市)区按照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解决我市经济薄弱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经费的通知》(济组通字[2006]42号)要求,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加强管理使用,在保证经济薄弱村远程教育站点的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落实,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改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做好经济薄弱村站点运行维护经费工作的重要性。经济薄弱村站点运行维护经费是确保这些村开展远程教育工作的必要条件,能不能把经费筹措落实到位,直接影响到站点的正常运行和作用发挥,影响到基层组织建设,影响到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各县(市)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文件(济组通字[2006]42号)要求,切实落实配套资金,严格管理使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站点正常运行。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2.调整市级经济薄弱村站点运行维护经费的拨付方式。从今年起,由过去的一次性拨付调整为两次拨付。即每年上半年市财政向各县(市)区拨付预算指标的80%,另外20%由市里根据各地经费配套及工作开展情况统一调控。每年三季度,市委组织部与市财政局联合对各县(市)区经济薄弱村站点配套经费落实及站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量化赋分。根据考核情况,奖优罚劣,年底前兑现。考核办法另行下发。
望各县(市)区接通知后,高度重视经济薄弱村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配套经费的筹措和落实工作,切实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管理使用,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非经济薄弱村站点运行维护经费的筹措工作。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财政局
2009年4月2日